市長信箱
來信情況: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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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主題: | 辦理房產繼承時被要求必須先進行公證 | ||||
信件類型: | 投訴咨詢 | 來信日期: | 2020-10-27 | 受理狀態: | 已辦結 |
信件內容: | 今天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繼承,辦事人員說沒有公證書不給辦。據我了解現行法規規定公證書辦理是遺產繼承人自愿選擇的,且省內各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繼承都不需要公正了。北鎮不動產登記中心沒有與時俱進,做法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。遺產公證是一筆很大的費用,不動產登記中心應該及時改進,取消強制公證,取消不必要環節,減輕百姓負擔。希望有關領導過問此事,解決百姓困難。 | ||||
處理部門: | 市政務服務中心 |
辦理情況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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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時間: | 2020-10-28 |
處理進度: | 已辦結 |
答復結果: | 您好! 首先感謝您對我們的信任。收到您的來信,領導十分重視,立即現成北鎮市政務服務中心進行調查,現答復如下: 辦理房產繼承時公證是自愿辦理,北鎮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沒有強制辦理公證的規定!笆苓z贈取得不動產申請登記的,可以由申請人選擇是否需要公證。如果不公證的話:1.首先要先提交申請人需提交的申請材料(原件)、身份證、戶口簿或其他身份證明;2.遺贈人的死亡證明;3.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! 我們已經通過電話將調查和處理情況向您做了詳細的說明,您對我們的辦理工作表示滿意。 再次感謝您來信,祝您工作生活愉快! |